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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172443-464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伟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邑北孔村委会新村小组修缮坝塘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机构改革至今,尚未有正式文件具体界定农业农村部门与水利部门的职责分工。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农业农村部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定和要求。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时,可以结合灌溉及排水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小坝塘,项目区外小坝塘建设目前暂无建设资金。去年我县发改渠道农田建设项目3万亩,其中坝心镇邑北孔2000亩,建设内容为:坝心镇邑北孔片区修建田间道路2条,共3.084km;排水沟1条,长0.484km,配套渠系建筑物1处为5m,跨农桥1座;因坝塘在项目区内,所以已经在项目中安排清淤,项目已经完工。因此你的建议我局作为A类办理。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周海涛 1388xxxxx34)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