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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172444-128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7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合保忠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旦气村、黑脚旧村农开项目立项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建议给予旦气村、黑脚旧村农开项目立项,涉及土地面积3000亩。根据《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立项指导意见》(红农联发〔2021〕40 号)文件项目选址要求:

  一是以确保粮食安全为重点。优先在“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选址建设,优先自然资源禀赋好的区域选址建设,优先在干部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选址建设。优先安排纳入县级项目库的项目。

    二是以集中连片建设为目标。按田块间距小于 50 米的要求,选择项目区相对集聚的区域,集中推进。

  三是以“农民要建”为前提。建立和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建设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四是严格限制和禁止建设的规定。地面(田面)坡度大于 25 度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种植经济林果的地块,禁止建设高标准农田。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内,不能再列入建设范围。在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严重毁损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土地轻度污染的区域,易受自然灾害毁损的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五是遵循“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原则。项目建后机制要与项目建设同步设计,未建立机制的,不得批准实施项目。

  我县今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52万亩,其中:哨冲镇龙黒山片区0.95万亩,撒妈鮓片区0.48万亩。今年内无法再安排该片区的项目建设,如果符合选址条件,将纳入项目库。因此你的建议我局作为B类办理,望你谅解。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周海涛 1388xxxxx34)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