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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250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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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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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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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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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水务局关于对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8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孙进梅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3号建议《关于解决育英村村委会安全饮水的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育英村存在的饮水安全问题,历年已进行过投资建设。其中,我局于2013年建设的饮水项目就是利用分水岭的水源,建有水池、引水管道等,2017年水利建设扶贫项目建设的饮水工程是利用方丈水库的水源,但因当地没有解决好纠纷,导致以上二次工程建设在建成后未充分发挥效益。2020年,又在沙租莫村打了一口机井,以解决育英村的饮水水源问题。建议中提到的“建议从分水岭进行分水,建一座200立方米的饮用水池”等,属已建工程,只是因水源纠纷而未投入使用而已。因此,这不是工程建设层面的问题。建议你向龙武镇政府及村委会沟通协调解决水源纠纷问题。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何洪祥,1398xxxxx15。
石屏县水务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