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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172518-968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第1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高淑媛、王祥等11位代表:

  你们在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中所提出的《关于建立赤瑞湖湿地管护长效机制的建议》(第14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经调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中所提赤瑞湖湿地因管护主体不明确,没有形成长效管护机制,导致水葫芦、水白菜入侵赤瑞湖湿,景观绿化区杂草丛生,生态景观及生态净化功能减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做好湿地保护相关工作,村民委员会予以协助。湿地保护修复、管理需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协作配合,互通信息,并按职责分工承担有关工作。作为湿地资源监管部门,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湿地保护修复监督和指导。赤瑞湖不仅是湿地同是也是“河(湖)长制”主体,依据“河(湖)长制”的有关规定,乡镇和村组是赤瑞湖的河长制责任单位,按河(湖)长制责任要求,应在管理过程中加强运行管护。

  经调查,赤瑞湖人工湿地是县水务局开展的PPP重点在建水利工程,由石屏县浩源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承建,目前工程建设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建议反映问题由县水务局督促浩源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整治。2022年4月28日,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普传锋召集异龙湖管理局、县水务局、石屏县浩源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开会,专题研究赤瑞湖人工湿地、柳村人工湿地、龙港河和渔村河人工湿地移交管护工作,形成会议纪要(第十四期)。会议决定,赤瑞湖等3块人工湿地按现状移交异龙湖管理局进行管护;完成竣工验收后,工程资料另行移送一套至异龙湖管理局。

  感谢你们对我县湿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  王成彬,138XXXX7178)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