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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172520-150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水务局关于对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郭金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6号建议《关于给予龙车村委会龙车村饮水管网建设补助的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已把你提到的建设内容列入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建设任务。目前,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且已获得批复,正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并于2022年4、5月进行招投标,目前,工程建设已完工。另外,本年度项目要求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在项目完工后,龙车村要认真落实建后运行管理制度,务必有专人管理,必须收缴水费,使工程能长久发挥效益。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何洪祥,1398xxxxx15。

 

  石屏县水务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