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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172525-525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政协石屏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许斌等代表:

  你们在政协石屏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工资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学校工勤人员工资发放一直是学校工作老大难问题,石屏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已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了请示。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经费投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在财力困难,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从2018年起,每年将中小学后勤人员经费300万元纳入年初预算保障,并分春、秋季学期拨付安排各义务教育学校使用。

  当前,在县教育体育局的努力下,县财政局虽然已将后勤人员经费300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并按时拨付,但仍然满足不了全县教育系统各学校后勤人员工资发放需求。

  2022年4月,县组织部,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全省各级编外聘用人员规模、经费支出实行总量双控,以2021年底各级人员规模和经费支出为基数,到2024年底人员规模压缩10%以上,经费支出总量只减不增,各级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财政承受能力等,合理精简压缩、逐年核减人员总数。各级机关和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再新增、逐年减少。”

  鉴于以上原因,近年来,县教育体育局多次向县政府、县委领导作了报告,也提出了请示,但县财政无力增加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工资预算资金。

  感谢您们对我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教育体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王春柳,联系电话:139xxxx3685。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