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2610-763
-
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11-26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你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大瑞城村委会2016-2019年建房用地申请的建议》(其他类)第128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保护生态、保护耕地红线”的绿色发展理念;同时,按省州进一步加强异龙湖保护和综合治理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异龙湖保护,开展异龙湖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对环异龙湖周边村庄及异龙湖流域围绕赤瑞湖、异龙湖划定的“异龙宝秀坝”坝区村庄建设管控,自2016年起暂停了异龙镇、宝秀镇、坝心镇坝区范围内村庄(含异龙湖周边村庄)申请新增占用耕地建房的农村宅基地审批;通过对大瑞城村委会100余农户申请建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建房申请用地亦在此范围内,且部分申请建房的农户已有能满足生产生活的住房,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违反了农村居民“一户一宅”的规定,故未获批准。
异龙镇、宝秀镇、坝心镇坝区(含异龙湖周边村庄)范围内确属住房困难,急需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农户因暂停申请新增占用耕地建房的农村宅基地审批,未获批准宅基地,已通过不同形式向我局反映,要求进行审批宅基地。为解决农户住房困难问题,我局通过向部分村委会了解住房困难农户情况后,向县人民政府领导专题汇报了启动农村宅基地审批,以解决住房困难农户的建房问题。
目前,我局已安排各自然资源所完成了辖区内确属住房困难农户的宅基地审批申请的排查、梳理、核实;指导申请宅基地农户所在村小组、村委会开展审批前公示、审查认定。现已初步确定住房困难农户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名单,并按报批要求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待各乡镇审查确定2016-2019年申请宅基地建房最终报批名单后,我局将及时汇总审批资料,组织编制审批报件,按审批程序及权限上报县人民政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审批手续。在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意识;强化对违法违规占地建房违法行为制止和查处,共同营造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宅基地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对我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9日
附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丁 磊 485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