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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172612-456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6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对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81号建议的答复

  高福旺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石屏至宝秀海河路安全管理的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代表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石屏至宝秀海河路的管理,并建设一条人行道,安装监控和路灯。代表所提的石屏至宝秀海河路是县水务局对石屏至宝秀海河进行河道整治时,对河埂进行了硬化。该河埂不属于交通部门农村公路修建和维护的范畴,请代表给予理解。 

  感谢你对我县公路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李程明        4858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