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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26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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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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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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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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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石屏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6号代表议案的答复
夏恩宏等11位代表:
你们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的议案》第56号议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感谢各位代表提出如此宝贵的议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村民自身用地划拨问题。在历年安置用地管理过程中,已经发现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不合理利用安置用地的现象,经向县人民政府汇报,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调研、走访群众、征求村组意见,草拟了我县留置安置用地管理办法,待县人民政府研究实施。
二、批准建房手续没有完善问题。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央“保护生态、保护耕地红线”的绿色发展理念,加强耕地保护,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审核、办理“异龙宝秀坝”坝区范围内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已安排异龙自然资源所进行调查整理,待资料收集完毕,现场核查后,形成文件报上级部门审批。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9日
附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 硕 485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