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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172633-23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石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续办的答复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

石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142号建议续办的答复

 

李忠富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土地资源管理,成立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的建议》第14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感谢各位代表提出如此宝贵的建议。现将继续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将主动与乡镇协调沟通,对自然资源中心所以外的坝心镇、哨冲镇、龙武镇、大桥乡、新城乡等5个乡镇,整合自然资源中心所留守点人员和乡镇规划所人员,负责乡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权宜解决在上述5个乡镇设立自然资源所缺编、少人的问题。同时,加强请示汇报,切实解决机构改革后要求设立乡镇自然资源所缺编、少人的问题。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2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      485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