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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172635-786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王海年委员:

你在石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坝心镇集镇饮用水工程进行立项建设的提案》的第7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石屏县坝心镇自来水厂工程于2019618日经州搬迁安置办公室《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石屏县跃进水库安置坝心镇自来水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红搬复[2019]15号)同意实施该项目。目前,正在做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待项目实施时,我厂将无偿提供技术指导和供水管理方面培训。

感谢你对我县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张智勇  4857322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