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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172637-42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对政协石屏县委员会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王永吉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石屏县委员会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龙车村委会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暨亮化工程的建议》(第3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了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在目前县级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我局积极筹措资金,现已安排拨付龙武镇龙车村委会10万元,用于自然村亮化工程的改造提升。希望得到你们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财政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吴群  4859764)

                               石屏县财政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