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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172640-159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石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张梦榆委员:

你在政协石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石屏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也很及时,我县现已在石屏县新城区合理布置4个停车场,总用地面积69840.024平方米,新增停车位1250个,并配建停车配套的值班房、公厕、小公园等配套设施,投资估算2989.29万元,现已获得立项批复进入招投标程序。新建(改造)停车场分别为:

1.             汇源路停车场,性质为新建,用地面积24983.69平方米,停车位550个,其中:大车停车位198个,小车停车位352(含新能源停车位43)。配建新建AA级旅游厕所1座,建筑面积125.92平方米;值班室1栋,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以及小公园1个,占地面积12621.01平方米

2.             龙泉路停车场,性质为新建,用地面积8142.79平方米,停车位141个,其中:大车停车位55个,小车停车位86(含新能源停车位20)。配套新建A级旅游厕所1座,建筑面积131.25平方米;值班室2栋,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以及进场道路1条,长210.08米、宽12

3.东部组团停车场(性质为新建)分为大车停车场和小

车停车场布置于名人路两侧。大车停车场用地面积1967379

平方米,大车停车位178个,其中新能源停车位37个。配套新建AA级旅游厕所1座,建筑面积125.92平方米;值班室2栋,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小车停车场用地面积13695.665平方米,小车停车位320个,其中新能源停车位96个。配套新建AA级旅游公厕1座,建筑面积125.92平方米;以及值班室2栋,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

4.林苑停车场(性质为改造)用地面积334450平方米

停车位61个,其中新能源停车位8个。配套新建A级旅游厕所1座,建筑面积131.25平方米。

下一步将规划新建石屏古城周边停车场分别为:北门粮食仓库停车场、席子场片区停车场、妇幼院片区停车场、红牛商场片区商业停车场,从外环疏导缓解石屏古城内部交通压力。现已立项在建和规划新建的停车场将切实缓解石屏县城区停车位不足、停车场分布不合理间题,有利于石屏县美丽县城建设及城市综合品质提升。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纳提案建议,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积极优化停车场的规划与管理,切实解决我县停车难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杨斌钦  14787824924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