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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264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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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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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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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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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石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123建议的答复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
石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123建议的答复
夏恩宏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关于成立工作组入村解决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的建议》第12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感谢你提出如此宝贵的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村民自身用地划拨问题。在历年安置用地管理过程中,已经发现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不合理利用安置用地的现象,经向县人民政府汇报,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调研、走访群众、征求村组意见,及时草拟了我县留置安置用地管理办法,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实施。
二、批准建房手续没有完善问题。已安排异龙国土分局进行调查整理,资料已基本收集完毕,待规划许可手续完善后,形成文件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凤凰路南段以东冒合三组到十三组自身用地规划问题。该地块位邻我县异龙湖湿地公园,与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存在矛盾,建议村委会向上级部门申请以村庄规划编制的方式进行规划设计,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自身用地。
四、少部分村民未领取征地补偿款问题。村委会配合征地拆迁工作组做好未领款群众思想工作,由相关部门限期进行兑款。
五、建盖村委会活动场所用地问题。由于用地地块内还有部分农户未领取征地补偿款,暂未完善用地手续,村委会需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组对相关农户做好思想工作,完成征地工作后,再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