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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172642-018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石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答复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

石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133建议的答复

 

李城昌代表:

您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中所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规划指导实训的建议》(第13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您在建议中所提出的我县县域一系列规划存在县乡两级衔接不紧,缺少县级对乡镇的规划指导,缺乏实地培训等问题,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因机构改革,我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自2019年3月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入我局。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我局面临着人员配备不足、业务不熟悉、开展工作困难重重的压力,李代表的提案对我局履行好城乡规划职能,做好城乡规划的有效衔接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局现已组建了管理队伍,刚刚接手启动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会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在乡镇明确城乡规划管理人员后,我局将积极创造条件,切实加强对乡镇规划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