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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172645-12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石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127号议案续办的答复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

石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127号议案续办的答复

 

夏恩宏等各位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助推东部片区土地收储的议案》第12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感谢各位代表提出如此宝贵的议案。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建议、提案续办续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继续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东部片区征地及土地利用开发问题:东部片区2011年启动,至今历时近10年,一期征地面积1052亩,已基本完成。极少部分群众对征地不理解不支持致征地工作不能顺利实施,近10年内一直在依法依规做工作。在多数群众的支持配合下,东部片区城市开发已初具雏形。

二、村民自身用地问题。在历年安置用地管理过程中,已经发现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不合理利用安置用地的现象,经向县人民政府汇报,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调研、走访群众、征求村组意见,及时草拟了我县留置安置用地管理办法,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实施。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丁磊   485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