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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172703-60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政协石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2号委员提案答复

  李艳春委员: 

  您好!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石屏县委员会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杨梅滥用药的建议》第52号委员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石屏县于1985年开始种植大杨梅,是云南省最早从浙江引入大杨梅种植的县份,发展至今成为云南省杨梅种植面积最大、产量最高的县。石屏杨梅挂果早、成熟早、产量高、品质好,生产的杨梅鲜果远销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贵阳等许多大中城市以及东南亚、美国、俄罗期等国家和地区。至2018年底石屏县杨梅累计种植面积达12万余亩,产量突破10万吨,是石屏农业中最具含金量的一大产业。 

  杨梅作为一种食用农产品,其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杨梅质量安全是我们石屏杨梅产业发展、果农增收、杨梅产业增效的生命线。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杨梅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在杨梅成熟前召开全县杨梅安全生工作会议。如2019年,县人民政府于3月8日在县政府三楼召开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暨杨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于3月28日下发了《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2019年杨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9﹞23号),并在石屏电视台播报了《石屏县人民政府关加强杨梅安全生产的通告》。县农科局高度重视杨梅安全生产,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认真开展整治工作,成立了“杨梅安全生产及质量监管技术指导工作组”,下派三个检查组到乡镇开展督促检查。2019年杨梅专项整治期间,共查处杨梅违法违规案件2起,其中:农药违规经营案件1起,罚款0.2万元;杨梅鲜果上使用添加剂案件1起,发现后移交县市场监管局处理,处罚款2.5万元、没收杨梅鲜果600公斤、添加剂34袋。共完成采样抽检杨梅样品711个,合格708个,超标4个。 

  在实际生产中,确实有种植户为了使杨梅好看、早熟而打药催熟的现象。经调查核实,种植户所用药物实际上为生长调节剂,一般由几种药品混合而成,使用后果实早熟和美观。按照目前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使用农药,国家暂无不准使用的相关规定,目前进行检测结果为合格。 

  目前,我县正大力推进杨梅标准化绿色化发展,已有15个“三品一标”杨梅认证产品。2019年6月20日,由我县制订申报的“绿色食品石屏杨梅生产技术规程”红河州地方标准已经州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今后我们将大力推进该标准的使用推广,2019年,我们将实施石屏杨梅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更好地保护好石屏杨梅这一地理标志产品。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杨梅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农药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农药、添加剂等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进“绿色食品石屏杨梅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的使用推广,切实实施石屏杨梅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更好地保护好石屏杨梅这一地理标志产品。 

  感谢您对我县杨梅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蔡永俊      联系电话:13368739568)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