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2715-843
-
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12-18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春雨、施稳泽等17位代表:
你们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宝秀镇企业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的第14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石屏县各乡镇企业管理工作站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现共有在职人员共29人。多年来,一直是财政定补500元,其余经费来源为乡镇自筹。自2014年10月起,机关干部职工实行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2014年和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开始发放乡镇补贴和自治州补贴,按照新的工资标准和社保缴纳标准压力加大,企业站工资问题越来越严重。目前有些乡镇也出现拖欠工资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问题。
县农科局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全县乡镇企业站职工工资问题,从2016年开始,多次与财政、人社部门商量,2019年4月3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农科局等局领导,专题研究石屏县乡镇企业管理站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工作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决议:县财政从2019年1月起按月拨付原乡镇企业站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单位缴纳部分(按实际单位缴纳金额拨付)。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普宁军 联系电话:4844862)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