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2735-327
-
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12-18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水务局关于对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石水函〔2019〕28号
李凤珍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昌明村委会昌明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的建议》第93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昌明村饮水工程于1997年建成,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过供水主管和高位水池改建,但是没有改造村内管网。目前,村内管网已用了20多年时间,存在管道老化、漏水较多的情况。改造村内管网工程,经估算投资约为30万元。目前暂无资金给予解决,短期内,建议昌明村作好供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工作,对漏水的部位进行必要的维修。下一步,县水务局会争取把改造昌明村管网工程列入实施计划,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尽早实施改造饮水工程建设。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何洪祥 139 8736 5515
石屏县水务局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