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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263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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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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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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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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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石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
张明委员:
你在政协石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厕管理提升农村卫生环境的建议》的第4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农村公厕建设情况。2016年以来,我县新增乡镇镇区公厕9座,新建建制村公厕53座,全县乡镇所在地建成2座以上公厕,村委会所在地至少建成1座公厕、覆盖率为100%。截至目前,全县共有自然村公厕627座。整合2016年、2017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改造、新建村庄公厕137座,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在23个贫困行政村169个自然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配套建设村庄公厕132座。沿湖沿河34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完成村庄公厕58座。
二、公厕运行管理方面,根据省、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各村庄要建立保洁制度和收费制度。目前,各乡镇已建立了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收费制度”,配备了保洁人员,村庄公厕管理纳入卫生保洁范围。
为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包括公厕建设,自2016年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以来,我县共投入90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其中,2016年3000万元、2018年60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包括公厕建设、路面硬化、“两污”治理以及绿化亮化等工作,提升人居环境,各乡镇已于2018年底完成各项工程。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配合各乡镇抓好和推进“厕所革命”,提升改造农村公厕、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感谢你对我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陈 熠13608735173)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