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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21012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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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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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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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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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9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石农科函〔2018〕5号
马治禧、石丽荣等12位代表:
你们好! 你们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坝心镇新河村村委会花树脚村白章波猪场污染入湖河道建议拆除的建议》第91号建议,已转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畜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白章波猪场建于2002年,位于坝心镇者这底、花树脚、新河村三个村之间,后来经过改扩建,存栏量最多时达到500多头。由于当时建养殖厂国家的养殖政策宽松,规划不够科学合理,粪污收集处理配套设施不完善,猪场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猪粪、猪尿及冲洗废水没经过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到河道中,给周围村庄环境造成了污染,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我局在接到该代表建议后,高度重视,指派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蒋副局长,带领草山饲料科、畜牧科、兽医科的工作人员,于
一是承包人陈东生现在养殖的生猪,逐步出栏减少,不得再进新的仔猪,到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对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普宁军 4844862)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