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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1008-210130-088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石政函〔2019〕14号

  李文奄代表:

  您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造扩建龙武镇集镇区自来水供水系统的建议》第0034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石屏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集镇供水工作,经过多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龙武镇研究,已把龙武镇集镇区供水项目纳入红河州异龙湖保护治理初步项目2020年计划,已计划在原自来水厂位置新建一座水容量为1000立方米的自来水厂,处理规模为2000m³/d,配套水管网15Km,配水管网20Km,对老化水管进行翻修更换,项目概算投资1500万元。

  集镇区老自来水厂的扩容翻修,将解决龙武镇集镇片区的7000多人安全饮水问题,改善龙武镇供水系统,进一步提高供水效率,保障水源水质,增加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促进龙武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待项目立项批复后,将对该项目组织施工,并争取早日完工投入使用。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  黎  484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