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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1008-210134-735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8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对政协石屏县委员会第九届第三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马恒委员:

在政协石屏县第九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8号提案《关于如何振兴龙朋经济的建议》交由我们研究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明确了承办科室及分管领导,制定了工作方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龙朋镇距县城53公里,国土面积为309.26平方公里,全镇辖12个村民委员会,64个自然村,总人口2.9万人,其中彝族尼苏“三道红”占全镇总人口的69.5%。地理位置独特,民间蕴藏着丰富多彩的民间传统文化,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独具特色的彝族海菜腔和烟盒舞。龙朋镇是国家级森林康养小镇,生态植被好,自然资源丰富,杨梅、樱桃、蓝莓、野生菌等独特的农产品具有良好的口碑。

在提案中对如何实现龙朋镇经济振兴提出的建议规划“龙朋镇特色文化园区”和加强民俗文化的保护、发展和利用,尽量增加从事民俗文化者的补偿,这些建议提的非常好,充分肯定了文化建设在推动当地经济建设的重要作用。龙朋镇作为中国民间艺术文化之乡,在民族传统文化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资源,且近年来,无论是在非遗文化保护还是文化工程建设方面,我们都积极争取并且做了许多工作,建成“海菜腔、烟盒舞”传承点4个;后宝云、施万恒、普美芳等数十位民间艺人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省、州、县级代表性传承人;龙朋镇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被云南省文化厅命名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我县自2017年以来,多方筹措资金,扶持怀秀、怀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金115万元;给予龙朋镇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建设资金50万元;给予龙朋镇龙朋村委会、三家村委会、甸中村委会等体育活动场地建设资金60万元;传统民俗展演补助2万元;“村村通”“户户通”维护经费2万元;为龙朋、巴窝、六街、鲁土格等农村业余演出队配备了演出设备,每支队伍2万元;共计投入200多万元,有效提升了龙朋镇文化体育基础设施状况。

目前,由于财政能力薄弱,“龙朋镇特色文化园区”无法立项进行规划建设,但是我们将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让其列入地方规划建设中,争取立项支持,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配合龙朋镇向上级文化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为项目顺利落地共同努力,推动龙朋传统文化和经济建设相结合。

衷心感谢对我县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出贵意见和建议。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

2019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