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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21014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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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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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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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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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水务局关于对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石水函〔2019〕19号
李寒杰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立项治理新城河的议案》第28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城河治理已纳入《石屏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列为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由于上级资金配套困难,至今没有实施。下一步,县水务局将把该项目纳入《石屏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并上报省州,争取纳入省州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同时,也请村镇加强河道管理,清淤除障,确保行洪通道畅通,并加强预报预警,确保沿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李普盛 0873-4857343
石屏县水务局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