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1008-210143-689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4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何官荣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宝秀镇石灰塘村委会修建机耕路》的第4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建议修建宝秀镇石灰塘村委会他达岭干至黄牛背的机耕路4.8公里、新田至大红山的机耕路2.6公里、旧寨背后至石灰塘回头弯的机耕路2.9公里、石灰塘至脑子上的机耕路3.2公里,总的需要修建机耕路14.3公里。收到你的建议之后,领导非常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事。国家机构改革后,原来农业综合开发的职能并入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相应的政策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农田建设补助资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建设内容主要是七个方面:(一)土地平整;(二)土壤改良;(三)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四)田间机耕道;(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六)农田输配电;(七)损毁工程和农田建设的其他工程。今年3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1000亩,文件中明确了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15年)内,不能再列入建设范围;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草区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你在建议中说到需修建机耕路14.3公里,我们将会抽时间进行了解实际情况,如果符合建设,先规划纳入项目库,逐年逐步解决实施。我们今年的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也就1300多万元,规划在龙朋己冲、大桥大平地、宝秀凤山、坝心芦子沟四乡镇实施,资金有限,我们县需要实施项目的地方还很多,因此在今年内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无法再安排资金实施该片区的农田建设项目,请谅解。同时我们建议你们多渠道争取资金,力争项目早日得到实施。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普伟      联系电话:4853656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