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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081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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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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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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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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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公开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文件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加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的通知》
文号:石财建〔2021〕21号
文件类型:直达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0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
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3-4859784
附件:《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的通知》
石屏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石财建〔2021〕21号 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