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索引号
    20240913-190815-005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3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公开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文件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加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的通知》

  文号:石财建〔2021〕21号

  文件类型:直达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0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

    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3-4859784

 

  附件:《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的通知》

 

 

                                 石屏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石财建〔2021〕21号 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2022年冬春救助)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