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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1823-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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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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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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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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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20〕45号)规定,对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按照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公示期五日,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如有异议,请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4853653。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