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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稳岗就业
  • 索引号
    20240913-191918-335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5-1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提升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有效缓解辖区消防站执勤救援力量不足的问题,依据《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石屏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承担辖区内消防救援站日常综合应急救援和消防各项工作任务。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男性,试用期1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身高在165cm(含)以上。

  5.具有初中(含)或同等以上学历。

  6.年龄满18至25周岁,持B2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或具备其他专业技能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

  7.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红河州常住户口的优秀青年、高中(中专)以上文凭、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役军人和消防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体育院校毕业的体育特长生、B2以上驾驶证、文艺特长人员,以及拥有其他专业技能人员。

  8.符合优先条件者,其他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包吃包住,转正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工龄工资80元/年(逐年增长),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1700元(含200服装费),试用期满后正式录用,同时签定劳务合同。

  (二)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有两部分构成,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每月个人部分须向单位缴纳或从工资中扣除。

  (三)工作时间及食宿安排。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食宿均由消防大队保障,每月7天固定休息时间,节假日安排分批轮休(试用期原则上不安排假期)。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且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被正式录用后,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月工资4000以上(五险一金另算),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抚优待,且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年限计入工作时间。

  (五)工作满2年以上者,择优公费选派学驾驶和各类专业技能培训。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2021年5月2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地址: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黑龙坡33号石屏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及电话: 杨春浦13732794405、梁建红13988060421,现场报名点节假日不休,报名期限内均可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①填写完整的《石屏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1寸)。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备案表的打印件。

  ④持B2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的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及相关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有文艺和体育特长证书的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核酸检测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需投递的材料为: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放到一个以应聘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张三53250xxxxxxxxxxxxx)命名的文件夹里,压缩后再发送至1620766213@qq.com邮箱。

  (二)资格初审与政治审查

  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初审和政治审查人员名单,5月24日在“石屏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微信直接搜索公众号“石屏消防”即可关注)

  (三)面试测试

  资格初审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地点为石屏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石屏县异龙镇黑龙坡33号),面试时间初定5月25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主。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以及特长表演。

  测试以基础体能为主,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

  (三)体检

  资格审查和面试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签订合同

  根据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情况,满试用期后,通过大队考核的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为1年。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石屏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石屏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检环节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石屏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因应聘者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