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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160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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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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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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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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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卫生监督进校园,筑牢疫情防控墙
近日来国内多地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筑牢校园疫情防控防线,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关于开展全州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等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石屏县辖区内的40所学校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其中中学12所、小学10所、托幼机构17所,截至3月17日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车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0份。
卫生监督员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通过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防控、教学环境卫生、饮用水安全等方面对各类学校进行了检查。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防控职责和任务分工;认真落实校园环境卫生消毒、教室通风、疫情报告、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课、病因追踪、病愈复课查验等日常校园传染病防控要求;指导各类学校加强人员管理,做好师生健康筛查、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工作;加强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饮用水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消毒,索取厂家产品合格批件;同时做好春季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工作,谨防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学校、托幼机构未认真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不全、临时隔离室设置不规范、消毒产品过期、未配备儿童口罩、饮用水未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和索证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立即整改。
下一步,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将针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开展“回头看”,跟踪督查整改情况,确保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查处,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确保学校疫情防控无死角,全面保障广大师生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