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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防控
  • 索引号
    20240913-191601-318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4-07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从严从紧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国内疫情呈点多、面广、频发态势,我省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特别是清明节期间人员流动大,疫情输入和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持续加大。为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严密防线,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及时报备并配合管控。

  所有州外及州内边境3县入屏人员均应注册“云南健康码”,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的一律劝返。所有州外及州内边境3县入屏人员到屏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以及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同时空伴随人员旅居史的人员要立即向居住地村委会(社区)和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近期非必要不出行。

  广大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出县,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红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主动劝导在外务工、学习、工作的亲属,尤其是在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不来(返)屏,避免旅途中的感染风险。确需离县外出的,要提前向单位、村委会(社区)报备,外出途中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返屏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到屏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三、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

  从即日起,暂停县区内所有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广场舞、健身操等聚集性活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外出、进入公园、广场时须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不参与下棋、打牌、聚众聊天等聚众娱乐活动。全县继续暂停举办各类演出、促销、展销、文体活动等。非必要不举办50人以上规模活动。继续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及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的防控要求。白事严格控制就餐人数(50人以内),严禁邀请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码异常人员参加。全县所有公房继续关停(包括民营公房),不得承办任何宴席。

  四、严格公共场所管理。

  全县辖区内的KTV歌舞厅、酒吧、影院、麻将馆、棋牌室、游戏厅、台球厅、网吧、足疗店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全部暂停营业,恢复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商场超市、客运站、集贸市场、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要限制瞬时客流量,缩短排队等候时间,落实不到位的停业整顿。

  五、严格重点场所管理。

  全县辖区内的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实行封闭式管理,暂停探视。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线下教学培训,鼓励开展线上有关教学活动。

  六、药店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

  从即日起,全县所有药店(含网上销售)全面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零售药店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恢复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七、严格药品管理。

  医疗机构要合理用药,一律凭医生诊断和处方开具“一退两抗”药物,严禁未明确病因和未开具处方售卖“一退两抗”药物。村卫生室和诊所要做好退烧药、止咳药以及有抗病毒、退热功效的中成药下架。恢复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八、做好健康监测。

  请广大人民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心态健康,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佩戴口罩,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请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主动告知医护人员自己的旅居史及类似症状病例接触史。

  九、主动参与防控工作。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屏和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时主动上报乡镇或县级指挥部,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助力。

  十、强化四方责任落实。

  坚决履行“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切实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行业等要根据实际和行业特点,完善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并监督落实。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个人要牢固树立“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规定。

 

  石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