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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防控
  • 索引号
    20240913-191616-618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5-2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及时拨付疫苗接种费用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1〕21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1〕22号)《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医保发〔2021〕16 号)要求,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切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2021年4月25日及时拨付我县11个接种点3月份6960人次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55680元,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