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养老服务
  • 索引号
    20240913-192056-202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06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五连涨

    近日,石屏县人社局为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标准,实现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连涨”,4938名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到政策优惠。

一、明确调整范围。根据调资政策规定,严格核定调资人员范围,确保201812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调资范围。

二、确保待遇调整的准确性。为保证调待工作的准确性,人社局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各自的权责认真审核,相互复核,层层把关。

三、及时补发待遇。根据上级要求,此次调整从201911日开始执行,为确保将增发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人社局安排业务人员加班加点,核算调资所需资金,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731日已全部发放到位,8月起,新增的养老待遇将随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

此次调整待遇后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56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529元,增幅达6.6%,补发1-7月调整养老金共计540万元。(县人社局   李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