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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165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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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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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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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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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3年第四季度)
一、监测情况
2023年10月,石屏县共监测1个在用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高冲水库,为地表水(湖库型)水源。其监测工作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承担,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
(一)监测点位
石屏县高冲水库在水库取水口处设有1个监测点位进行监测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石屏高冲水库断面的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叶绿素a、透明度2项,共63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其中,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评价,石屏县高冲水库2023年第四季度水质达到Ⅱ类标准,补充项目5项和优选特定项目33项均未超标。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