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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
  • 索引号
    20240913-191724-676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城河(松村段)旁路系统建设工程

项       目

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城河(松村段)旁路系统建设工程

项目类型

其他类-其他

建设单位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云南水工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云南三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

说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实施)、《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于2022年8月16日在石屏县主持召开了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城河(松村段)旁路系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验收资料,听取了参会各方的工作成果汇报,经质询、讨论,验收组认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工程水保验收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答疑和上报。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工作日。  

1.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红闯     联系电话:1838719XXXX

2.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许云龙         联系电话:1878707XXXX

3.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均    联系电话:1398809XXXX



附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验收报告.pdf
附件【监测总结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