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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
  • 索引号
    20240913-191747-820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5-1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检查处理情况公示

  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来电转办群众举报,2021年5月5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1件。按照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检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受理编号:(D2YN202105040022)“红河州石屏县宝秀镇污水管网覆盖不全面,疑似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海河污染河流问题。”

  属实情况:部分属实。

  检查处理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2021〕—41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按批次总体办理情况报告(宝秀污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