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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
  • 索引号
    20240913-191745-839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2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检查处理情况公示

  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来电转办群众举报,2021年4月11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1件。按照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检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受理编号:(D2YN202104110064)“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新街村委会肆家村多家养猪场将废水排入沪江河,猪粪随意堆放恶臭扰民;养殖场还在田中打井取水致使农田缺水。”

  属实情况:部分属实。坝心镇新街村委会肆家村多家养猪场将废水排入泸江河不属实,经现场核实已无污水外排;猪随意堆放恶臭扰民不属实;张承锐养殖场在田间打井属实;在田中打井取水致使农田缺水不属实;井口附近田间农田缺水,情况不属实。

  检查处理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pdf
附件【2.pdf
附件【3.pdf
附件【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