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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225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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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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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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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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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执法大队,各相关科室:
现将《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入查找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事前防范、事中监管和事后严处,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经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和省州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确保全县食品安全,不断提升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节日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市场监管所要持续推进“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以农村超市、乡镇农贸市场、早市、庙会及村头寨尾食品流动摊点等节日消费集中区域和经营场所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以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保健食品、食用油、蔬菜水果、粮食制品、饮料、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春节”“小年”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食品小作坊、餐饮店的监督检查,督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源头风险、严控过程风险、严管出厂风险;开展“两节”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加大核查处置力度,及时准确公布监督抽检信息。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全面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
(二)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针对春节农村集体聚餐频次较高、食品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情况,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的风险排查防控,按照“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原则,督促指导乡镇政府、村委会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工作,强化分级指导工作力度,严禁未经备案自行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的问题发生,农村集体聚餐严禁使用家庭自酿酒及无合法来源的白酒。要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做好食品安全教育,广泛宣传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及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危害。
(三)持续开展散装白酒整治。各市场监管所要切实加大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力度,严查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在尾酒中添加食用酒精、工业酒精、甲醇等掺杂使假行为;严查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出售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缺失、不规范的白酒;严查农村集贸市场、小卖部、小餐饮店、小烧烤店违规出售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索证索票依据的白酒。持续深入摸排家庭自酿酒情况,禁止家庭自酿酒上市销售。
(四)加强农村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运用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中的食品销售风险等级管理、冷链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等智能化信息系统,根据风险等级分类,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压实食品经营监管责任,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
(五)做好农村餐饮服务及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加强节日和聚集性活动期间市场巡查力度。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二是加强农村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对学校食堂进行大巡查,督促学校食堂即时整改,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三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餐馆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实行限流、预约、错锋进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的防控措施。限制人员密集程度,容集率不超过50%。
三、时间安排
2022年2月1日到2022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22年2月1日-2022年2月15日)
各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查找薄弱环节,部署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集中整治(2022年2月16日-2022年3月16日)
结合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集中力量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完善防控措施、强化综合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全面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集中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办法。
(三)巩固提升(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29日)
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经验提炼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政治站位,克服厌战情绪和麻
痹思想,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定的斗争精神,切实真抓实干,确保取得实效。聚焦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治力度,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风险排查及时、问题整改有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场监管所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敞开大门接受监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提升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水平。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多层次、广角度报道取得的成效,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协调联动。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定期调度机制等制度机制。
县局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充分利用街天、节假日乡镇食品销售量大的特点,定期不定期组织力量到乡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解决乡镇执法力量单薄,改变全县普遍存在的食品安全监管“重城区、轻乡镇”的倾向。请各市场监管所于2022年3月29日前将工作总结及附件统计表报送至县局监管一科。
附件:石屏县农村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 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石屏县农村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类 别 |
单 位 |
数 量 |
|
1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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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查农村食品销售主体 |
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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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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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主体 |
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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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查发现 问题情况 |
假冒食品 |
公斤 |
|
6 |
食品假货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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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无食品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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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超过保质期食品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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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问题食品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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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抽检食品情况 |
抽检批次数 |
批次 |
|
11 |
不合格批次数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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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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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取缔无证生产主体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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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取缔无照经营主体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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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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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吊销营业执照 |
户 |
||
17 |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
件 |
||
18 |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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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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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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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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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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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次数 |
次 |
注:请报送行动开始截至填报时间的数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 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