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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安全
  • 索引号
    20240913-192127-035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石食安办通告〔2024〕3号 

 

  进入秋季学期,为防范和控制校园内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推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全流程、全要素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以下方面:一是要全面检查所有食品原料特别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时清除、销毁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学校食堂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是要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饮用具、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三是要加强食堂的防鼠防蝇防虫防尘管理,保持空气畅通。四要加强对自营和承包学校食堂经营许可资质的自查自纠,防止出现超范围经营。五是突出诺如病毒防控。科学制定防控方案,从严落实防控措施,规范开展防控监测和信息报告。六是紧盯隐患问题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够做到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二、严格餐饮食品安全过程控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 

  加强人员培训及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新从业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晨检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 

  严格落实“三防设施”措施。配齐配全鼠患等病媒生物防制设备设施,确保食品处理区及用餐区清洁,台面、地面等裸露部位无散落食品及油渍,门窗无蛛网、无灰尘,室外无积水、无蚊蝇孳生物、无鼠洞、鼠粪、鼠咬痕、蟑粪等鼠迹蟑迹,室内无鼠、无蟑螂(卵荚)、无蝇,基本无蚊。 

  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加强备餐区域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向学生销售隔夜饭菜。 

  加强清洗消毒。配齐配全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清洗消毒设备设施,建立保养制度,加大培训力度,确保能正常运行。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对餐饮具每餐(次)后及时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确保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附着物,无油渍、泡沫、异味,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严格食品留样。各学校(幼儿园)要配备食品留样专用冰箱,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应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贴好标签,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125g,并有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加强食品储存管理。各各学校(幼儿园)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无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食品进库后实行分区分类分架存放,配置足够货架,并注意防潮霉变,离墙离地10厘米以上。散装食品要张贴标签标识,注明购入日期或保质期等信息。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利用主题班会、宣传展板等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健康饮食习惯和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扎堆用餐,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购买“三无食品”,不食用不熟悉有风险的食物,不采不买不食野生菌和野菜野果,不食“高盐、高糖、高油”等不利于健康的食物。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坚持按需取餐,开展“光盘”行动,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 

  四、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体育、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大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督促各类学校负责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深入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学校应及时组织救治,并报告当地教育部门、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同时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食品、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以备调查。 

  特此通告 

 

 

 

  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