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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135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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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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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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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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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21年石屏县招生委员会关于全国高考期间考试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至6月9日进行,我县设石屏高级中学考点。为确保高考期间进出考点道路畅通,减少有害噪声对考生的影响,让考生有一个安全、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6月7日—6月9日期间,在石屏高级中学考点附近的建筑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考试期间在考点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高考期间,禁止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和市民家庭排放的噪声超过规定标准;酒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在晚上停止营业;停跳各种广场舞。
三、在高考期间,请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好通往高考考点的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四、在高考期间,未经石屏县招生委员会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考点。
以上通告,各有关单位和市民必须严格遵守,对不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听劝阻,蓄意制造事端,干扰考试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将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举报电话: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4857250 18987660958
特此通告!
石屏县招生委员会
2021年6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