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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义务教育
  • 索引号
    20240913-191405-04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1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教职工 工作调动相关事项的通知

  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人社发〔2016〕406号)、《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从严把握执行新录用乡镇工作人员调动纪律的通知》、《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屏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石组通(2020)18号)、《石屏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石屏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工作调动暂行办法的通知》(石教发〔2016〕3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教育体育系统教职工工作调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动条件

  (一)申请调动人员必须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遵守宪法和法律,现实表现好,身体健康;

  (二)工作年限要求。教职工在乡镇内(指中学与小学间调动)和乡镇间的学校调动、调入县直管学校、调入县城所在乡镇学校,必须参加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特岗教师必须参加工作满8年(含3年特岗服务期)以上;

  (三)严格执行空编空岗调入的原则,凡调入学校(单位)不空编不空岗(空岗指调动人员职称资格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层次岗位)的原则上不得调入;

  (四)调入县城所在地石屏县东风小学、异龙镇中心小学、石屏县职业高级中学、陶村中学任教的教职工,原则上实行公开选调,中学教师对中学岗位、小学教师对小学岗位。选调教师毕业专业和任教学科与岗位要求相一致,而且能胜任班主任工作。非县城所在地(石屏县第二中学除外)学校间调动,坚持调出学校富余学科教师向调入学校紧缺学科调动原则,由申请调动教师向调出学校和调入学校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研究同意后报县教育体育局研究确定;

  (五)根据《关于印发石屏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教联发〔2017〕4号)精神,实行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交流,使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编制数与教职工数基本平衡。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交流轮岗人员;

  (六)下列人员不得调动

  1. 工作年限不符合要求的;

  2. 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未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追责问责处理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5.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调动程序

  (一)公开选调

  1. 报送教师需求:由公开选调的石屏县东风小学、异龙镇中心小学、石屏县职业高级中学、陶村中学根据实际提前向县教育体育局报送选调岗位的具体情况。

  2. 公布岗位信息:县教育体育局及时在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公布以上单位选调的岗位信息。

  3. 提交个人申请:申请人于8月17日至8月19日期间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附:近三年的教学实绩和荣誉),调出、调入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调入学校将个人申请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4. 资格审查:县教育体育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考核对象。

  5. 教学业务考核: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监督下,由调入单位根据具体工作进行安排,在整个考核过程中县教育体育局安排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核过程公开、公正、公平,于8月20日完成对考核对象的教学业务考核工作,考核中的具体业务工作由调入单位负责组织(包括:确定考核时间、制定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考场安排、抽调工作人员、通知被考核对象等),各学校考核办法于8月19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6. 考核结果公示:由县教育体育局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7. 确定拟调动人员: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核结果、学科搭配和人员配备情况等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报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研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8. 临时报名、选调或调剂:在选调过程中出现调入单位职数空缺较大时,县教育体育局将安排进行临时报名、选调或从已经考核的人员中进行调剂。

  (二)非公开选调

  1. 提交申请。本人向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提出《调动申请书》(附:近三年教学实绩和荣誉),调出单位同意调出和调入单位同意调入的,由调入、调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调入单位将个人申请和相关材料交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2. 确定拟调动人员。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调出、调入学校的学科搭配和人员配备情况等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报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研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上报时间:2020年8月19日下午5:30前由调入学校统一上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上报材料

  1. 《调动申请书》(1式2份);

  2. 《石屏县事业干部工作调动审批表》用A4纸双面打印(手写,1式3份),由调入、调出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 《个人简历》(1式2份);

  4. 《拟调入人员基本信息表》(1式1份);

  5. 《承诺书》(1式1份),调入单位有空编空岗,且须向拟调入人员对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和调入后拟聘岗位作说明,并与个人签订承诺书。

  6. 调入单位《空编空岗证明》(1式1份),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文件要求传达到全体教职工;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编制意识和岗位意识,根据单位事业发展对师资的需求,合理规划本单位的教师队伍建设;

  (三)上报材料的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该教师三年内不得调动;

  (四)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调整的教职工今年不需参加选调考核;

  (五)所需要的各种表册从“石教办QQ群”、“县教体局人事QQ群”下载填写。

  附件:1. 石屏县2020年选调县内教师岗位信息表

  2. 石屏县事业干部工作调动审批表

  3. 个人简历

  4. 拟调入人员基本信息表

  5. 工作调动承诺书

  6. 空编空岗证明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7日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