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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义务教育
  • 索引号
    20240913-191338-182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3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石屏县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石屏县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屏县招生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石屏县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办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及州教育体育局有关会议要求,结合全县教育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全省、全州教育工作大会精神为指导,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努力实现教育公平。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扩规提质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办学质量,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二、招生入学对象 

  (一)学前教育:居住在我县辖区范围内,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满三周岁的本县户籍和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县外户籍学龄前幼儿(县幼儿园面对县城区内生源招生)。 

  (二)义务教育: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县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初中需完成小学阶段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高中教育:无违反国家和省、州有关禁止入学规定的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学生,普通高中招录对象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一定标准。 

 

  三、招生入学原则 

  (一)学前教育:按照公办、民办幼儿园相结合,家长自愿选择“应入尽入”。 

  (二)义务教育:坚持“免试、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流入地政府组织安排,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入学。 

  (三)高中教育: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与学生志愿相结合“应招尽招”。 

 

  四、招生入学报名 

  (一)学前教育:按照各幼儿园入园简章要求,采取秋季(8月底至9月初)和来年春季(2月底至3月初)两季报名入学。 

  (二)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实行报名登记入学制度。登记工作在6月初至7月初完成,符合报名登记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主动到划定辖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登记。各乡镇登记入学工作,由乡镇中心小学统筹辖区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城区小学按照2024年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七年级实行“推荐”“推荐摇号”和“划片整体移交”升学制度。推荐摇号工作严格按照2024年相关政策或工作方案执行,整体移交工作按照《石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体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教发〔2019〕37号)规定流程和时间节点开展移交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 

  (三)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一年级招生在就读学校报名,于8月10日前完成。中职学校7月底至10月中旬均可报名,按照相关政策实行“应招尽招”。 

 

  五、报名登记材料 

  (一)学前教育 

  按照各幼儿园入园简章要求提供材料。 

  (二)义务教育 

  1. 属于招生范围内本地户籍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 

  2. 属于现役(或残疾)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县级及以上认定表彰为见义勇为人员(或子女)、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等优先照顾人员子女,需对应提供驻地部队证明(或军人残疾证)、所在消防救援单位证明、认定单位证明(或文件)、人社部门证明(或文件); 

  3. 属于招生范围内居住的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干部职工子女,需提供所在单位证明; 

  4. 属于招生范围内居住的本县户籍跨乡镇随迁(跨乡镇工作和务工)人员子女,凭借居住证明材料和工作证明材料。提供满半年及以上有效房产证(或已入住房屋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监护人营业执照(或与有用工资质的企业个体经营户签订的用工合同、协议等); 

  5. 属于招生范围内县外户籍随迁人员子女(从县外工作调入、外来经商、外来务工等),凭借公安户籍部门提供的居住证(不受理居住登记证),提供满半年及以上有效房产证(或已入住房屋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或与有用工资质的企业个体经营户签订的用工合同、营业执照等)。 

  6. 报名登记时所有类别学生需带户口簿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所提交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法定监护人需累计占50%及以上产权方可列入登记。 

  (三)高中教育:按照录取学校通知书的要求提供材料。 

 

  六、义务教育片区划分 

  (一)小学阶段:全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共划分为九个片区,即:异龙镇片区(含东风小学校区)、宝秀镇片区、坝心镇片区、龙朋镇片区、哨冲镇片区、龙武镇片区、牛街镇片区、大桥乡片区、新城乡片区。各片区学校负责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中心小学(含新城乡中心学校)要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人口、学校分布、招生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对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需求进行测算,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入学要求,为每所学校(教学点)科学划分招生范围(东风小学招生范围由县级划定)。各乡镇辖区内学校对原招生范围需小范围调整的,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报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涉及较大范围调整的,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审慎论证,报县教育体育局同意后实施。各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完小及东风小学、冒合小学、陶村小学、符家营小学、瑞生小学等14所学位紧缺学校的招生范围划定后,招生入学方案需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县直属东风小学与异龙镇中心小学的片区分界线为:石屏一中新大门口起(左转行至)云泉路(沿路直行至)城河(沿河直行至)宝塔路口(右转沿宝塔路行至)湖滨路(右转沿湖滨路行至)焕文路(左转沿焕文路直行至)屏阳路(左转沿屏阳路行至)岳家湾路口(右转沿无名路直行至)惠宁路延长线(左转沿惠宁路延长线行至)城南河(右转沿城南河直行至)凤凰路(右转沿凤凰路直行至)凤凰湾小区为止,分界线东北方向为东风小学片区,西南方向为异龙镇中心小学片区(详见附图)。东风小学片区范围内包括的其他村小学或教学点,其招生范围和对象按往年执行不变。因东风小学学位不足未能招生安排的随迁人员适龄子女,由异龙镇中心小学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异龙镇辖区内村小学报名登记入学。 

  (二)初中阶段:全县初中招生入学共划分为十三个片区,即:石屏一中片区、石屏高级中学片区、石屏二中片区、陶村中学片区、冒合中学片区、宝秀中学片区、坝心中学片区、石屏三中片区、哨冲民族中学片区、龙武中学片区、牛街中学片区、大桥中学片区、新城乡中心学校片区。 

  石屏一中片区采取分配名额后推荐(或推荐摇号)入学,石屏二中片区和石屏高级中学片区采取分配名额后推荐入学。陶村中学片区和冒合中学片区,分别负责一个不漏招收原陶村乡辖区和原冒合乡辖区内除推荐入学以外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随迁子女(含县内随迁)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城区户口或实际居住地属冒合社区、宝塔社区、湖滨社区、卫家营社区的到冒合中学就读,城区户口或实际居住地属陶村社区、云泉社区、城东社区、大瑞城社区的到陶村中学就读。城区八个社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因实际居住地离陶村中学或冒合中学比较近,需对调入学的可向县教育体育局申请核实后,县教育体育局结合两校学位决定是否调整(最终以书面通知为准)。其他乡镇学校片区,负责一个不漏招收本乡镇辖区内除推荐入学以外的小学毕业生,同时负责招收符合随迁(含县内随迁)条件的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 

  县教育体育局综合考虑各片区初中适龄人口,按照就学需求设置招生学位数,各学校不得随意调整,对招生人数需作微调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报请县教育体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七、招生入学计划 

  (一)学前教育在园在班总数7602人(含公、民办园)。具体指标如下:异龙镇3854人,宝秀镇799人,坝心镇461人,龙朋镇551人,哨冲镇385人,龙武镇524人,牛街镇605人,大桥乡290人,新城乡133人。 

  (二)小学一年级3489人。具体指标如下:异龙镇1788人(东风小学 495人,异龙小学360人,其他村小933人),宝秀镇435人,坝心镇205人,龙朋镇235人,哨冲镇214人,龙武镇179人,牛街镇274人,大桥乡113人,新城乡46人。各学校务必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因身体健康问题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需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缓入学手续。 

  (三)七年级85个班4121人。具体指标如下:石屏一中8个班400人,石屏二中4个班200人,石屏高级中学8个班400人,陶村中学12个班576人,冒合中学10个班500人,宝秀中学6个班303人,坝心中学5个班214人,石屏三中7个班352人,哨冲民族中学6个班293人,龙武中学4个班189人,牛街中学9个班449人,大桥中学4个班163人,新城乡中心学校2个班82人。 

  (四)普通高中一年级38个班1900人。具体指标如下:石屏一中招生12个班600人,其中县内录取指标数的50%为定向推荐生;石屏二中招生8个班400人;石屏高级中学招生18个班900人。 

  (五)石屏职中500人。计算机应用专业招生60人,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招生60人,作物生产技术专业招生30人,畜禽生产技术专业招生30人,运动训练专业招生30人,会展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30人,安全保卫服务招生30人,综合高中班招生230人。 

 

  八、推荐或推荐摇号入学学校及名额分配 

  (一)石屏一中七年级8个班400人。全县划分为11个片区,东风小学片区和异龙小学片区占招生计划数的42%,异龙村校片区和其他8个乡镇片区占招生计划数的58%。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各片区按1:1.5的比例(四舍五入)推荐综合素质优秀学生,由各乡镇中心小学(东风小学)按照县级出台的摇号办法,自行组织摇号产生各片区学校推荐入学名单报县教育体育局。在分配到的总名额中,各片区学校可向石屏一中直接推荐(不参加摇号)50%名额的学生入学。各片区总名额和直接推荐名额具体分配如下:东风小学104人(直接推荐52人),异龙小学64人(直接推荐32人),异龙村校62人(直接推荐31人),宝秀镇36人(直接推荐18人),坝心镇17人(直接推荐9人),龙朋镇27人(直接推荐14人),哨冲镇23人(直接推荐12人),龙武镇14人(直接推荐7人),牛街镇34人(直接推荐17人),大桥乡13人(直接推荐7人),新城乡6人(直接推荐3人)。推荐或推荐摇号录取后剩余的学生,回原校按照有关政策参加石屏二中、石屏高级中学及其他学校的推荐(或摇号)录取。 

  (二)石屏二中七年级4个班200人。宝秀片区占计划数的85%,异龙村校片区和其他乡镇片区占计划数的15%,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由各乡镇片区学校组织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异龙村校片区9人,宝秀镇片区170人,坝心镇片区3人,龙朋镇片区4人,哨冲镇片区4人,龙武镇片区2人,牛街镇片区5人,大桥乡片区2人,新城乡片区1人。 

  (三)石屏高级中学七年级8个班400人。东风小学片区和异龙小学片区占计划数的70%,异龙村校片区和其他乡镇片区占计划数的30%,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由各乡镇片区学校组织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东风小学片区173人,异龙小学片区107人,异龙村校片区32人,宝秀镇片区19人,坝心镇片区9人,龙朋镇片区14人,哨冲镇片区12人,龙武镇片区7人,牛街镇片区18人,大桥乡片区6人,新城乡片区3人。 

  (四)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七年级18人。乡镇指标8人:宝秀镇1人,坝心镇1人,龙朋镇1人,哨冲镇1人,龙武镇1人,牛街镇1人,大桥乡1人,新城乡1人。城区(含异龙镇)指标10人,县教育体育局再分配为:东风小学5人,异龙小学3人,异龙镇其他村小2人,待石屏一中七年级招生摇号确定名单后,学生方可报名。各学校按照以上分配名额,从报名学生中以1:5的比例推荐综合素质优秀学生报县教育体育局汇总,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分别摇号产生各乡镇(或学校)推荐入学名单。摇号录取后剩余的学生,回原校按照有关政策参加石屏二中、石屏高级中学及其他学校的推荐录取。 

 

  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要求 

  (一)各学校在切实做好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推荐(或摇号)入学的同时,更要做好辖区内小学毕业升学整体移交工作。各乡镇中学(含新城乡中心学校)要想尽一切办法,努力确保辖区内除推荐(或摇号)入学以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接收到本校就读。 

  (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26号)规定控制班额人数。 

  (三)石屏一中、石屏二中、石屏高级中学发放学校自制入学通知书;其他乡镇中学发放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自制的入学通知书。 

  (四)各学校推荐选送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石屏一中、石屏二中和石屏高级中学的小学毕业生,需在本乡镇小学在籍在校连续满一学年及以上方可选送。 

 

  十、高中阶段志愿填报 

  普通高中、中职及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志愿由考生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填报。 

 

  十一、高中阶段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按照《红河州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红招发〔2024〕1号)规定执行。石屏一中录取由各初中学校定向推荐县内录取名额的50%(200人)。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各中学推荐选送,具体条件为:一是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二是初中学生综合素质优秀;三是考试总成绩低于一中录取线25分的不再录取。如果定向择优名额空缺,则在全县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满空缺人数。名额分配如下:石屏一中17人,石屏二中11人,石屏高级中学21人,陶村中学29人,冒合中学20人,宝秀中学16人,坝心中学13人,石屏三中17人,哨冲民族中学10人,龙武中学10人,牛街中学23人,大桥中学9人,新城乡中心学校4人。 

  (二)石屏职中录取办法:石屏职中招生7个专业及5个综合高中班,除面向全省、全州招生外,其余在全县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中录取,招生专业简介及收费详见《石屏县职业高级中学2024年招生简章》。 

 

  十二、照顾条件 

  按照《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红河州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规定的通知》执行。 

 

  十三、其他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入学工作机制,把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统一步骤,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安排专人负责,从报名开始到录取结束实施阳光招生,必须严格按照省、州、县招生入学的有关政策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入学宣传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有关信息,包括招生入学方案、招生入学计划、招生入学范围、招生入学程序、报名入学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要在招生入学关键节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努力营造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引导家长依法送适龄子女按时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依法依规,保障权利。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等特殊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要严格落实免试、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要求,随迁人员子女要落实好“两为主”入学要求,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组织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要认真按照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认真落实好“一人一案”;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或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要按照国家和省州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要简化流程,优先办理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任何学校通过各类考试、面试(谈)、考察或附加其他任何条件变相招收不属于本校片区范围的学生。 

  (四)规范招生,严控班额。全县招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一年级)班额不得超过45人,有特殊情况需突破标配班额的,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学校擅自减少招生班级数或扩大班额招生,坚决防止新增大班额。各学校要加强对辖区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有效化解招生入学矛盾。 

  (五)坚持原则,确保质量。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0〕5号)等文件要求,增强法纪意识,做到依法招生,依纪招生。县城区的东风小学、异龙小学要积极推进网络报名,冒合小学、陶村小学、符家营小学、瑞生小学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采取先预报名摸清各类适龄儿童底数报县教育体育局研判,再确定招生对象的方式把招生工作做实做细,从源头上化解入学矛盾,严禁跨片区招收学生。各小学毕业的学生(含外县、外乡镇学生),除推荐到石屏一中、石屏二中、石屏高级中学及省州指定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外,严格遵照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毕业学校采取“整体移交”方式移交到原就读学校所在乡镇中学(含新城乡中心学校)入学,不得跨乡镇就读。因工作调动或外出务工需到法定监护人现实居住地升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统一安排。 

  (六)严肃纪律,依法实施。各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入学的各项制度和政策,坚持原则和标准,排除不正之风干扰,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决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舞弊和弄虚作假,如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3号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石屏一中、石屏二中、石屏高级中学七年级只允许招收计划内学生。 

 

  附件:东风小学与异龙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分界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