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91105-887
-
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4-11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曝光(七)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法人身份证):12532525432184xxxx。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宝秀镇中截街298号。
二、调查认定的事实和涉及金额(调查和处理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1.存在以套项目收费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涉及金额165096.50 元;
2.存在以重复收费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涉及金额2436.00元。
三、作出处理的部门、时间、处理依据和处理内容
石屏县医疗保险中心于2024年1月15日依据2023年《石屏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协议处理决定:
1.立即整改;
2.责令单位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67532.50元人民币;
3.处违约金8735.00元人民币。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