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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卫生
  • 索引号
    20240913-191107-506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6-1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2024年6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综合评分情况的公示

  

  2024年6月,石屏达丽大药房汇源小区分店、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湖滨路连锁三店、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屏黎明新座小区连锁店向我局提交了定点协议零售药店申请材料。我局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医保〔2019〕163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精神,县医疗保险中心对以上3家零售药店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并组织人员对该药店进行了实地查看和评分,于6月6日对评分情况进行了合议。现将评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6月20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普筠钫,0873—3174493。 

 

  附件:《红河州石屏县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2日 



附件【附件:《红河州石屏县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