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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卫生
  • 索引号
    20240913-191116-424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06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完成第二、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拨付工作

 

  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二、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医疗保障局对参与第二、三批集采的8家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结余基数进行测算,并组成考核小组对第二、三批集采药品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考核评分。2023年3月17日,经县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对8家定点医疗机构第二、三批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予以拨付,拨付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