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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卫生
  • 索引号
    20240913-191116-886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2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征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相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全县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朋友们: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医保基金监管良好氛围,根据省、州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决定于2023年4月,与省、州同步启动以“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现向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相关问题线索,内容包括:

  1. “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2. 虚假住院、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3. 诱导住院、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4.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5.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6. 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7. 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8.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9. 虚记血液透析次数、虚开血液透析费用等“假透析”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10. 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凡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将根据《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屏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石医保发〔2020〕39号)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0873—3174490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电子邮箱:spxylbzjjgk@126.com

  邮寄地址: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钟秀街延长线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108室。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