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92510-440
-
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12-31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公开2021年第二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直达资金文件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实现阳光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财政拨付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 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
文号:石财农〔2021〕21号
项目名称: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中央直达资金
文件金额:140万元
文件涉及的直达资金标识:“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3-4859754
附件: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
石屏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附件:石财农〔2021〕21号 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