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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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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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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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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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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地址: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邮箱:spxzwgkk@126.com,邮编:662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认真落实省、州及石屏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履行指导监督职责,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核心,加大公开力度保障石屏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067条,其中,政务信息1691条,占比42%;政府信息公开2257条,占比55%;专题性信息66条,占比2%;其他类信息53条,占比1%。2021年全年新发布政策性文件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石屏县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开内容要求,根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度我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23件(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答复率100%。2021年,石屏县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没有引发有关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文件清理等各项工作。2021年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2021年12月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集中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统一管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纳入统一管理,由县政府办数据发展中心统一发布,不在随意开设帐号或无关人员使用帐号和密码,于2021年9月25日封停使用政府网站的各类帐号。
2.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各单位要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机制,规范信息步伐流程审核,严格进行内容审核、安全保密审查、公开发布审查。没有填报《石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的信息一律不予以发布。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三审”制度进行,信息录入员初审、信息审核员复核、信息发布员审发,将内容编辑、审核、发布三项权限分开,杜绝一个帐号同时完成三项工作。石屏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3名。
3.加强业务培训。把政务信息公开纳入《石屏县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在2021年3月的举办石屏县2021年新一届村(社区)干部培训班中,对全县117个村(社区)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村(居)监委主任合计468人,进行了村级财务和村级政务管理及公开培训;2021年8月17日,组织各乡镇、县属有关部门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参加了州上举办的“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的专题培训;在12月开展的石屏县2021年新录用24名公务员入职培训中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1.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聚焦评估发现的4个方面22个问题,对号入座、查缺补漏,深入查摆本级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软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到位。运用互联网内容服务监测平台,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进行实时监测,对监测反馈错误信息等及时进行更正。
2.将政府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石屏县年度综合考评体系,乡镇分值32分,县级部门20分,分值权重都是4%。继续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向深处拓实,向实处发劲。2021年未出现因政务公开工作出现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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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2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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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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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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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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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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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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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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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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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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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64.1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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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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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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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0 |
0 |
0 |
0 |
1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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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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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0 |
0 |
0 |
0 |
1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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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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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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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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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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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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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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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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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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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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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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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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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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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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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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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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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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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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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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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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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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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2 |
0 |
0 |
0 |
0 |
1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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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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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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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石屏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
一是少数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还在被动地开展工作,对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公开信息时效性不及时。针对疫情防控信息,报送部门不能及时的报送过来,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的方式还不够丰富、单一,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的比例仍需提高。
三是信息公开专业性不够强。各乡镇各部门人员经常性变动,制定具体工作人员对业务知识还不够熟练,参加集中培训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石屏县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石屏县将把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纳入到我县各级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提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监督与整改。以《条例》的要求为纲领,抓好建章立制,做到工作常提醒。同时将以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省、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要点为导向,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2022年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打牢工作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