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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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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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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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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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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要求及石屏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布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焕文路23号;邮编:662200;电话:0873-485524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州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正常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围绕重点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府信息供给,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认真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2023年,我局通过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1条,其中部门动态22条,预算公开1条,预算公开存在问题1条,部门决算1条,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结果1条,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4条,行政处罚运行图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由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受理,通过互联网渠道(平台、邮箱)和线下渠道(邮寄、当面、传真)受理政府信息申请畅通,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答复形式、内容规范。2023年度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未发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情况。
(三)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审批和报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能,对政务公开信息审批程序和审批表进行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部署,结合工信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靠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执行,存有我局涉密级文件党政部门上级文件均进行妥善保管,对少数内部涉及不能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禁止网上传送、留存或公开密级文件。2023年未出现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州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不够广,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培训开展较少。
接下来我局将正视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思想认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二是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强化监督,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无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