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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235
  • 发布机构
    石屏县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石屏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屏县统计局认真落实省、州、县决策部署,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2023年石屏县统计局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强统计监测服务,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以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手段,切实增强石屏县统计事业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石屏县统计局2023年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1条,印发《石屏县统计专报》11期、《2022年石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20本、《2023年石屏县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300本。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石屏县统计局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开内容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规范答复流程,确保依法依规答复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2023年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已全部办结。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没有引发有关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对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由办公室填写《石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报分管领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统一部署,规范栏目设置,将政府信息更方便的服务于社会公众。同时,持续抓好统计内网的维护更新,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强网络防护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检查维护,筑牢网络安全防线,进一步保障了全县统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由办公室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对发布信息内容严格审核并及时发布,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严格执行社会评议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积极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有关文稿工作培训,提高对文稿工作的认识。三是完善公开信息台账,对公开的信息进行造册登记,备好信息公开台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正常开展,但在客观上也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内容不够丰富,暴露出本局信息公开上的短板,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二是信息时效性不强,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的时间需要更加及时,应在活动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尽快报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二)改进情况:2023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职工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丰富信息内容。二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加强部门内部工作协调,及时、准确发布工作动态,做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以及年度统计公报等统计成果的及时发布,保障统计政务信息的全面有效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石屏县统计局无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

 

 

  石屏县统计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