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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234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林草局工作实际,编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报告所列数据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屏县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州林草局重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333”工作思路,精心谋划发展,狠抓目标落实,扎实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森林石屏”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县林草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工作责任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审查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和解读,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合法合规公开。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信访网站等渠道,积极主动公开林草行业工作情况、工作动态。2023年,在信访网站主动答复网上信访件4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4条,其中,财政预决算22条、财政信息公开2条、日常工作信息16条、公示公告2条、政府信息公开2条,做到应该公开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信息公开主动性还有待加强; 

  2.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各科室之间沟通交流不够,导致部分工作信息收集滞后,“各司其职、全面协调配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情况 

  1.规范好日常信息收集、登记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落实、规范化管理; 

  2.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及时报告单位工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做到有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无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